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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我区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

本报讯(记者 徐静怡)近日,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俞华现场为土地使用权人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标志着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由“探索”阶段转入“实践”阶段。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养老、旅游等用途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和商品住房开发用地)。由于之前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性质的限制,此前一直不得入市交易。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得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发生转移,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21年,我区被纳入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单位,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区范围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全面调研、筛选后,兴石河东侧、龙盛大道北侧地块成功作为我区首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最终由南通瑷玖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这一地块总面积为15亩,南通瑷玖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租赁方式,以18万元/亩的成交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20年租赁合同,企业将在地块上建设工业厂房以满足发展需求。”俞华介绍。

农业用地经批准转为集体建设用地,那农民的权益如何保障?“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选择和入市成交后的收益分配,充分尊重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入市过程也是规范透明的。”俞华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要经由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研究形成入市决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上报镇政府审核后,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土地入市交易所得收入在扣除报批成本、青苗费、评估评价费、相关税费后,剩余部分也按照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分配方式,由村经济合作社账户统一分配,镇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监管,每笔款项做到规范管理、公开透明。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不仅激活了农村土地资产,缓解了企业用地难的问题,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目前我区已成功交易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在挂牌两宗。据悉,我区将进一步摸排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向,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科学、高质、有序、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