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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5日
订婚后解除婚约 法院解锁彩礼纷争“死循环”
本报讯 (通讯员杨智慧 刘杨 记者张秀秀)刚刚订了婚但未领证的准新人,因为新娘反悔,双方决定解除婚约。但男方觉得吃亏不肯退还女方赠与的金项链和金戒指,女方就不愿配合男方取回婚宴定金,双方僵持不下闹上了法庭。近日,通州法院平潮法庭圆满调解了这起婚约彩礼纠纷,帮助一对年轻人好聚好散。
2023年末,小赵(化名)和小钱(化名)经双方中间人介绍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后,双方决定向婚姻迈进。在安排各自家人的见面后,双方达成订婚意愿,由男方向女方提供二十余万元的彩礼,女方向男方提供对应的回礼。订婚仪式如期举行。但在订婚之后、正式领证之前,女方却反悔了,并向男方提出解除婚约。
在男方介绍人的见证下,女方母亲与男方父亲对各自需返还的彩礼进行了梳理清点,并制作书面清单进行了列举记录,男方介绍人、女方母亲和男方父亲签字捺印。
本来也算和平分手双方相安无事,但在彩礼交接过程中却产生新的纠纷。“彩礼我们女方都按照清单返还了,凭什么男方扣下部分首饰不还?”“已经订了婚,怎么说退就退呢?订婚宴我们也出了不少钱啊!”原来,女方按照“清单”返还了二十余万礼金及四项金。但男方父母事后认为还有“叫钱”和部分订婚宴的费用没有处理,越想越觉得“吃亏”,故不同意按照“清单”返还戒指和项链,女方亦不配合帮助男方取回婚宴定金,彩礼返还进入了“死循环”。于是,女方遂把男方告上法庭,要求交付剩下的首饰。
法官和驻庭人民调解员了解案情后,展开“背对背”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男方,订婚并不产生婚姻关系,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婚约。双方签字捺印的“清单”实际上就解除婚约处理彩礼问题达成的“契约”,现女方履行“清单”义务,男方亦应按约履行。另一方面劝解女方,双方已完成订婚仪式,根据风俗习惯,一方提出解除婚约对另一方确有一定影响,为了好聚好散各自安好,如果还有一些费用在“清单”中确未涉及,双方不妨再谈一谈。
经过两天的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男方返还女方赠与的金项链和金戒指;女方另行补贴2000元,并协助男方至酒店取回婚宴定金1万元。现双方均按约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