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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通州推进医保“家庭共济”开启健康共享时代

家庭共济支付金额7066.9万元

本报讯 (记者张云帆 见习记者袁志林)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政策自去年2月实施以来,深受我区广大职工家庭好评。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将医保个人账户部分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有效解决了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不均问题,为全区职工家庭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近日,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区已有大量家庭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成功绑定家庭共济关系,截至目前,家庭共济支付金额已达7066.9万元。区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管理科科长胡月表示,这不仅增强了家庭成员在医保资源使用上的灵活性,还显著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江苏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在配偶、父母、子女的基础上新增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五类人群。随着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

为方便群众,区医疗保障局积极推广线上办理渠道,参保人可以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在“我要办”栏目下点击进入“家庭共济”模块,按要求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确认近亲属关系,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即可完成家庭成员关系绑定。同时,为持续提高家庭共济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区医疗保障局还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电台广播等多元渠道宣传推广。“我们定期深入基层和‘两定机构’开展家庭共济政策宣讲,发放‘家庭共济’宣传资料并详细阐释政策细节,耐心解答群众疑问。”胡月表示,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服务与监管力度,保障家庭共济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让医保福利惠及更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