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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0日
法护长江水 绿润江海堤
《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 贯彻实施暨生态修复活动举行
本报讯 (记者沈慧 施翔宇)3月7日上午,《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暨生态修复活动在五接镇沿江法治公园举行。
3月1日,全国首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方性法规《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正式施行。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方性法规,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多样化修复、探索合理运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又一次创新。自2018年以来,通州生态环境局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8起,收取赔偿金1440万元,两起案件处置获生态环境部表扬,多起案件获评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作普法宣讲,江苏海上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山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通州区绿泽环保志愿者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随后,还开展了增殖放流和植树活动,万尾鱼苗流入长江,新栽下的两百多株桂花树和石楠树在岸边昂然挺立、生机勃勃,进一步促进了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瑜彬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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