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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1日
我区接受市级“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评审
本报讯(通讯员 林云)11月18日,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主任娄海琴带领市级专家组一行,对我区兴仁镇卫生院、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新申报创建市级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审。
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考核等方式,严格对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评审标准(试行)》,对相关基层医疗机构的房屋设置、设备设施、人员配备、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人员的基本技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管理质量,认为我区基层妇幼健康工作领导重视,规范化门诊科室布局合理,软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等均有提高。同时,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专家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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