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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十总镇:关掉“生鲜灯” 还食品“真面目”
本报讯 (通讯员王先跃)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近日,十总镇积极开展相关检查,向经营者宣传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十总镇利用“微市监”微信群转发相关信息,并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区、肉店、熟食店等相关单位进行上门宣传,发放提醒告知书,明确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在开展相关宣传的同时还对经营主体的环境卫生、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食品安全这项工作落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维护市场诚信消费环境的同时,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结合此次宣传活动,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店经营的生鲜猪肉、熟肉制品进行7个批次的快检,对其中1个批次的生鲜猪肉进行了下架溯源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内肉制品的经营秩序。
下一步,十总镇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规范辖区范围内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主动抓好整改,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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