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4年01月11日
关于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员通过办法
(2024年1月10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
二、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三、本次大会通过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组成人员整体名单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始得通过。
链接: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公布,9月1日起施行!
苏公网安备 32061202001248号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1084708号-2
◎
《通州日报》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