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4年08月07日
城管法规今日答
问:《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危险房屋治理费用如何承担?
答: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分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无法全部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
◎
《通州日报》南通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