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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
城管法规今日答
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生活垃圾处置有什么规定?
答:1.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置;
2.有害垃圾由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3.厨余垃圾采用产沼、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或者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其中,家庭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以集中式处理为主,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可以通过自行建设符合标准的处置设施处理;
4.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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