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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8日
通州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实践探索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王晓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街道人大工作基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起,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在制度建设上,进行统一设计和指导。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建立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区级层面对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进行设计。《关于建立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了选民代表会议的性质以及选民代表的产生方式、选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内容等多项内容,在制度上进行具体的明确。截至当年10月,全区四个街道均按要求建立了选民代表会议制度,267名选民代表“持证上岗”。2021年区镇人大换届之际,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通州区街道议政代表会议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更名为街道议政代表会议,进一步规范街道议政代表制度相关内容,各街道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356名议政代表开始履职。
在议政代表确定上,把控人选质量和比例。各街道人大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严格按照讲政治、守规矩、有热情、善议政的基本条件进行提名推荐,综合考虑人选职业、文化、党派、年龄等结构因素,确保推荐出来的人选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在议政代表构成方面,坚持广泛性和代表性,从街道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各界人士中推选。人选由人大工委会同党工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审核,并征求纪检、统战、政法、公安、税务等部门意见,提交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任。
在议政代表会议工作职能上,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街道议政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环境质量状况、重点项目安排及执行等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专项情况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会商、票选,并督促抓好落实;对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反映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议政代表履职规范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操作。议政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期,会期一般不少于1天,保证议政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听取和讨论各项报告。各街道人大工委提前排定会议具体方案,与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会议有内容、有质量。为便于组织议政代表活动,将议政代表分编成若干个代表小组,每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各小组组长定期组织议政代表活动。
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完善了街道人大工委监督的组织架构和议事平台,使街道人大监督作用发挥有了队伍和制度的保障。六年来,四个街道人大陆续召开了11次议政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较好地完成了既定任务。街道议政代表积极投身基层治理,多渠道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让民情民意更加顺畅表达。金沙街道组织议政代表聚焦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走访群众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造思路,推动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落实。金新街道组织议政代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15分钟健康服务圈”建设等专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办理。兴东街道印发“议政代表联系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织密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网,架起议政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先锋街道组织议政代表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求职意愿,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为失业、困难村民搭建就业平台,先后为23位村民解决了再就业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缺乏法律法规支撑。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由于缺乏法律定位和依据,议政代表会议监督刚性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议政代表会议的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
(二)街道议政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街道议政代表会议成立时间不长,缺少专业的培训,议政代表认识不够充分,整体履职素养有待提高。
(三)街道议政代表履职保障有待加强。由于街道议政代表履职缺乏法律保障,议政代表自身也感到履职底气不足、监督不够硬气,作用发挥容易打折。
三、有关建议
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性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一)进一步激活履职动力。完善议政代表产生、退出、履职考核制度,把好议政代表的出入口关,确保先进性。对议政代表履职成效进行跟踪考评,围绕出席会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等进行量化考核,作为履职管理、选优评先、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尊重、支持和保障议政代表参加履职活动,对议政代表正常开展履职活动由街道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激发议政代表履职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形式。严格落实人大工委挂钩联系制度,人大工委成员深入议政代表会议小组全程参与活动,深度调研指导。同时,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协调作用,有计划、有系统、有重点、多形式地对议政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提升议政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小组和议政代表会议小组常态管理,做到计划同谋、学习同抓、活动同行、实事同办,形成工委牵头有力、片区联动有效、代表履职高质量的责任体系。
(三)进一步优化履职服务。加强议政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托家站点等履职平台,充分整合资源,促进一体联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家站点”阵地作用,将议政代表履职活动融入党建、社区服务、企业服务中。建立履职激励机制,议政代表的相关建议意见在街道及以上层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或者直接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相关矛盾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进一步规范制度保障。认真总结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实践经验,积极向上级人大报告反馈,推动尽早明确街道议政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细化工作责任,使议政代表会议开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为议政代表履行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职能提供更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