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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多次盗窃企业电缆线一男子获刑
本报讯 (记者张云帆 张秀秀 通讯员李慧)多次潜入原工作企业窃取电缆线,涉案金额五万余元。近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葛某涉嫌盗窃一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4年11月中旬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葛某数十次翻窗进入南通博朗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电工房,窃取电缆线后售予废品收购站,赃款用于赌博等活动。2025年2月21日,其作案时被该公司员工当场抓获。
经查,葛某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51783元,其中既遂50860元,未遂923元。到案后,葛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其案发当日窃取的电缆线及放置电缆线的背包等物品。案发后,葛某家属代为退出赃款30000元。
法院认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及退赔部分赃款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此次庭审特别邀请通州高级中学、西亭高级中学、金沙中学,以及南航、南审等高校的130余名学生旁听,通过真实案例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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