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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通州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吴益祥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重大创新,是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通州医共体建设基本情况

2024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州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重构服务体系。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平潮中心卫生院为牵头医院,全区公办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三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推动双向转诊。牵头医院为成员单位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开展联合病房,将恢复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成员单位继续治疗。

提升基层能力。牵头医院安排学科带头人深入基层,进行临床带教、教学查房。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胜任能力。

加快信息共享。推进智慧卫生三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直联互通,切实提升服务效率。依托“互联网+医疗”,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拓展健康服务。牵头医院派员加入成员单位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围绕慢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深入村卫生室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指导,协同推进医防融合。

二、通州医共体建设困境分析

通州医共体建设虽已全面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医共体建设目标是推动县域医疗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的共同体,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责权利划分还不明晰,特别是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同时,医共体内部的决策机制还未建立,管理共同体并未形成,没有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后勤等统一管理。

资源下沉有待加强。牵头医院由于人力资源比较紧张,特别是骨干人才工作压力很大,目前多以义诊形式安排人员到基层给予指导,没有根据成员单位实际需求精准施策。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仍未走出招人难、留人更难的困境,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特色科室建设还存在明显短板,学科带头人更是寥若晨星。

人事薪酬有待突破。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都是独立法人,人员的招聘和流动受编制的限制,需要卫健、人社和编办等部门的审批和控制。同时,以医共体进行整体考核的方案尚未出台,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也未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两个允许”仍未落实,医务人员积极性未能有效调动。

医保支付有待改革。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需要医保政策的引导,即设置逐级转诊规定、报销待遇向基层倾斜并拉大差距。但实际上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差别化支付政策不明显,并未发挥引导患者合理就诊的作用。同时,尚未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未能体现通过提升连续性医疗效率实现利益最大化。

整体联动有待深化。医共体建设打破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固有的管理模式,涉及人事制度、财政保障、医保政策、绩效分配等诸多方面。国家及省级层面虽已出台指导性政策,但由于相关核心部门缺乏明确具体的支持性配套政策,医共体在推进过程中还很难将上级政策本地化,导致协调推进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三、加强通州医共体建设建议

医共体建设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局把握和整体推进。

优化治理结构。制定权责清晰、措施具体的医共体章程,明确组织架构,完善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医共体服务主体地位,在内部管理上赋予牵头医院充分自主权,逐步实现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质量监管、后勤服务、信息平台等统一运作,提升服务效能。在制度设计和运行管理上,将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作为核心要素,构建起利益、责任、管理、服务共同体。

注重协同发展。发挥牵头医院优质资源的辐射效应,健全医共体影像诊断、医学检验、远程会诊、消毒供应等中心,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最优整合和医疗服务效能最大协同。成员单位根据自身优势,明确各自重点发展的特色专科,形成医共体内部横向和纵向错位协同发展的局面。同时,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共享,以牵头医院为枢纽,向上与城市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向下辐射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医生工作站,提升医共体上下协同服务水平。

改革人事薪酬。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区镇两级医疗机构编制分别核定,医共体内统筹使用。医共体内实行全员聘用,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干部使用等方面充分放权。明确医共体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在对单一医疗机构监管的基础上,强化对医共体整体监管。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完善激励机制,建立适应医共体特点的绩效分配制度,切实调动基层积极性。

完善医保支付。推动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建立盈亏合理负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仅要明确结余留用的受益主体和比例,更要明确超支分担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比例。探索建立以医保基金结余为基础,形成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把大多数一般患者留在基层,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强化政策支持。医共体建设作为新生事物,不能急功近利,要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要厘清政府办医责任与医共体内部运营管理范围,实行清单制。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推进机制。特别是卫健部门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并完善支持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创造有利于医共体发展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