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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

伪造茅台中签资格诈骗 一男子获刑四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警惕“低价购酒”等说辞

本报讯 (记者曹雪娟 张秀秀 通讯员钱睿 李慧)茅台酒是众多酒友追捧的“香饽饽”,然而,这份追捧却被不法分子盯上,化作精心设计的“陷阱”。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茅台酒诈骗案。曾因诈骗获刑的男子吴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技重施”,再次通过发布低价转让茅台酒中签资格信息实施诈骗,最终因诈骗罪被数罪并罚,也为那些想走“捷径”购酒的人敲响了警钟。

据悉,吴某此前曾因伪造茅台酒中签资格诈骗他人钱款获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并未反思悔改。2024年10月,手头拮据的吴某再次动了歪念,通过P图软件伪造“低价购买茅台酒资格签”截图,随后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低价转让”信息,以“花小钱买好酒”为诱饵吸引受害者。

2024年10月中旬,市民曹某在小红书刷到吴某发布的转让信息后,立即私信咨询。吴某以“2000元/瓶”的低价诱使曹某转账,并发送伪造的“订单发货截图”降低其防备心。此后三个月,吴某进一步抛出“可联系其他中签者批量购入、高价转手赚差价”的诱饵,在持续话术攻势下,曹某累计被诈骗14万余元。

2025年2月,吴某又以同样手段骗取林某、李某共计4000元,诈骗金额合计超14.4万元。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连同前罪判处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七千元。

“缓刑是法律给予的宽宥机会,绝非‘免罪符’。”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长邰瑢表示,获缓刑者应敬畏法律、珍惜改过机会,切勿重蹈覆辙。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茅台酒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认清购酒规则。那些偏离市场规律、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背后往往藏着看不见的陷阱。对“低价购酒”等说辞要保持高度警觉,陌生账号的转账要求、非官方平台的链接推送务必多留个心眼,不要轻信。